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,是根据学院的培养目标,以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,采取定量与定性结合,自评与他评结合,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的办法。
第二条 评定办法的指导思想
根据大学生素质教育的要求,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在社会上的竞争能力为目标,鼓励学生勤奋学习,促进综合素质全面发展,调动学生奋发向上的积极性,促使大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、科学文化素质、身体心理素质、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发展。学院在强调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,彰显个性,鼓励专才的成长;对通过努力,取得成绩的同学给予奖励;培养社会需要的、具有专门知识的、身心健康的技术应用型人才。
第三条 综合测评遵循的原则
一、方向性原则:引导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;突出素质教育和学生创新能力、实践能力的培养。
二、科学性原则:科学、系统、规范地反映学生真实情况,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。
三、可比性原则: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进行量化考评,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。
四、公开性原则:坚持自我测评、群众测评和各级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原则,测评过程和结果公开。
第二章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及测评方法
第四条 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,按照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的目标,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共性与个性关系,将学生素质分成两个层面,即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。两方面由各自相关的诸因素支撑。
基础性素质:是指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教学、教育和第二课堂环节中形成的思想道德、科学文化、身体心理等方面的一般素质。
发展性素质:是指学生在学院教育中形成的体现创造性和实践性的素质。其内容反映了大学生在接受教育、成长成才、完成学业的过程中的基本信息。
第五条 指标体系的分解
一、基础性素质
(一)学生基础性素质评价指标
素质名称 (每小项得分) | 指标构成 | 指标分值 | 备注 |
思想道德素质X20% | 政治思想 | 15分 | |
社会公德 | 15分 | |
遵纪守法 | 15分 | |
集体观念 | 15分 | |
公益劳动 | 15分 | |
宿舍卫生 | 15分 | |
行为规范 | 10分 | |
科学文化素质X70% | 学期各门课程 | 学期各门课程平均分 | |
身体心理素质X10% | 体育成绩 | 40分 | 体育课成绩 |
体育锻炼活动 | 30分 | |
心理素质 | 30分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