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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铁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
文章来源:学生处   发布者:学工部   发布时间:2007-01-06  阅读次数:7402  

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

第一章  总则

    第一条  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,是根据学院的培养目标,以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,采取定量与定性结合,自评与他评结合,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的办法。
    第二条  评定办法的指导思想
根据大学生素质教育的要求,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在社会上的竞争能力为目标,鼓励学生勤奋学习,促进综合素质全面发展,调动学生奋发向上的积极性,促使大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、科学文化素质、身体心理素质、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发展。学院在强调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,彰显个性,鼓励专才的成长;对通过努力,取得成绩的同学给予奖励;培养社会需要的、具有专门知识的、身心健康的技术应用型人才。
    第三条  综合测评遵循的原则
    一、方向性原则:引导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;突出素质教育和学生创新能力、实践能力的培养。
    二、科学性原则:科学、系统、规范地反映学生真实情况,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。
    三、可比性原则: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进行量化考评,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。
    四、公开性原则:坚持自我测评、群众测评和各级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原则,测评过程和结果公开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第二章 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及测评方法

    第四条  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,按照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的目标,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共性与个性关系,将学生素质分成两个层面,即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。两方面由各自相关的诸因素支撑。
    基础性素质:是指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教学、教育和第二课堂环节中形成的思想道德、科学文化、身体心理等方面的一般素质。
    发展性素质:是指学生在学院教育中形成的体现创造性和实践性的素质。其内容反映了大学生在接受教育、成长成才、完成学业的过程中的基本信息。
    第五条  指标体系的分解
    一、基础性素质
    (一)学生基础性素质评价指标
素质名称
(每小项得分)
指标构成
指标分值
备注
思想道德素质X20%
政治思想
15分
 
社会公德
15分
 
遵纪守法
15分
 
集体观念
15分
 
公益劳动
15分
 
宿舍卫生
15分
 
行为规范
10分
 
科学文化素质X70%
学期各门课程
学期各门课程平均分
 
身体心理素质X10%
体育成绩
40分
体育课成绩
体育锻炼活动
30分
 
心理素质
30分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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