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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(试行)
文章来源:学生处   发布者:学工部   发布时间:2007-01-07  阅读次数:5559  

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(试行)

根据陕铁院党学字[2006]2号文件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章  班主任的管理

    第一条  班主任的日常管理以系(部)为主,学工部(处)在业务上进行指导和协调管理。
    第二条  任课教师担任兼职班主任工作的,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来。系(部)要在班主任代课时数上适当控制;确因教学需要而无精力当班主任的,系(部)应随时更换。
    第三条  班主任应立足岗位积极进行学生工作研究,鼓励班主任每年至少撰写一篇相关研究报告或论文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与教师发表的论文同等对待。
    第四条  系(部)要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,详细记载班主任工作情况。
    第五条  班主任工作补贴的考核部分的发放与考核挂钩。

第二章  班主任的考核

    第六条  系(部)应成立由党总支书记负责,学管秘书和相关辅导员参加的班主任工作考评小组。班主任的日常考核每月一次,任职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。以系(部)考核为主,学工(部)处、院团委参与意见。日常考核与班主任工作补贴发放挂钩。任职考核作为学院年度职工考核的重要依据,考核内容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四方面,重点是工作实绩。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,记入个人业务档案。考核不及格随时解聘。
    第七条  日常考核的程序
    一、班主任每月填写《班主任工作月度考核表》。
    二、辅导员根据班主任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地执行情况填出考核意见。
    三、各系(部)平时须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和记录,包括出席会议情况各种工作计划、总结、班级工作记录以及完成各阶段工作情况等。同时班主任也应作好工作记录,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。考评小组根据班主任日常工作的实绩,确定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,核发班主任工作补贴的考核部分。考核优秀者发考核部分的100%,良好者发考核部分的85%,合格者发考核部分的75%,不合格者考核部分不发。
    第八条  任职考核程序
    一、放假前两周,在工作总结或述职的基础上,班主任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,实事求是地填写《班主任任职考核自评表》,并根据考核指标进行自评。
    二、考评小组召集学生干部或全班学生客观公正地填写《班主任任职考核测评表》,由辅导员汇总并附原始材料,并将测评信息反馈班主任,以利今后工作。
    三、考评小组召开本系(部)相关教师评议会,由教师根据工作的整体状况如实地填写《班主任任职考核评议表》,整理汇总,并将评议信息反馈班主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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