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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委会、团支部工作条例
文章来源:学生处   发布者:学工部   发布时间:2007-01-07  阅读次数:3275  

班委会、团支部工作条例

    一、班委会的性质和任务
    学院以教学班为单位成立班委会,班委会是班级的行政和基层组织,班委会应与班级团支部密切配合,在班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    班委会的任务是组织学生刻苦学习,积极参加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,组织并带领全班学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及争先创优活动,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搞好本班学生学习、生活、纪律、劳动卫生及治安管理,维护学院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,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学习和生活方面的意见、建议,组织本班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生活。
    二、班委会的组成及分工
    班委会由正副班长、学习委员、生活委员、劳动委员、体育委员、文艺委员共七人组成,具体职责如下:
    (一)班长
    1、负责班级全面工作,以及班委之间的工作协调。
    2、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,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。
    3、主持召开班委会,布置、检查和总结工作。
    (二)副班长
    1、负责班级考勤及纪律检查。
    2、负责班级基础资料的汇集整理建册保管。
    3、班级制度的落实与督促。
    (三)学习委员
    1、安排有关学习事宜,准备上课用品,填写课表,汇总考试成绩。
    2、了解学生对教学方面的意见和要求,并及时向教务处、系部及任课老师和班主任反映。
    3、督促课代表的工作,了解本班同学的学习情况,完成教务处、教研室交办的有关工作。
    (四)生活委员
    1、负责领发奖学金、班费的管理使用。
    2、经常听取学生对伙食、生活服务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。
    (五)劳动卫生委员
    1、组织本班学生参加公益劳动及卫生值日安排、分工。
    2、负责借还劳动工具,保管好本班的清洁用具。
    3、负责组织打扫、检查本班教室、宿舍、清洁区卫生。
    (六)体育委员
    1、组织检查本班同学上好早操及进行锻炼。
    2、组织参加学院举办的各项体育竞赛及开展本班体育活动。
    3、负责集会活动的集合整队,协助体育老师上好体育课。
    (七)文艺委员
    1、制定班级二课活动计划。
    2、组织本班同学参加学院组织的文艺活动。
    3、负责本班的各项文艺活动的组织及训练。
    三、团支部书记、支部委员职责
    (一)团支部书记必须向院团委负责并全面主持本支部工作,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    1、向支部大会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负责。定期召开支部大会,向全体团员汇报工作,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工作。
    2、认真贯彻支部大会决议、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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