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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进团支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
文章来源:学生处   发布者:学工部   发布时间:2007-01-07  阅读次数:2103  

先进团支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


干部评比表彰暂行办法

    一、评选推优的条件
    (一)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条件
    1、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,支委一班人分工合作好。
    2、支部核心作用发挥得好,支委会关心团员思想、学习、生活、工作,支部成员关心集体,团结互助,是一个团结向上的集体。
    3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。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,有计划地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上党校和入党。
    4、学风优良,考风严明,班级团员学年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名列前茅。
    5、班级团员青年遵守校纪校规,班级团员未受校纪处分。
    6、支部工作有特色,活动有创新,工作成绩突出。
    7、团委组织部抽查班级团组织活动情况为良好以上。
    (二)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
    1、热爱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,方针和政策。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及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。
    2、思想进步,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,主动参加学党章、邓小平理论活动,政治思想素质好。
    3、业务学习态度端正,认真刻苦,学习成绩优良,无不及格现象。
    4、遵纪守法,为人正直,团结同学,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,未受校纪校规处分。
    5、热爱集体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,认真履行团员义务。
    6、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本人学年度综合评定积分在本支部内35%的范围内。
    (三)优秀团干的评选条件
优秀团干部除具有优秀团员的条件外,还需具有:
    1、热爱本职工作,具有奉献精神。
    2、工作责任心强,踏实肯干,效果显著。
    3、坚持原则,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。
    4、密切联系群众,关心他人疾苦,在同学中有很高的威信。
    5、所负责的部门工作成绩突出。
    二、评选推优的方式
    (一)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由各班团支部对本班工作进行全面总结,提交申请材料,在院团委工作会议上公开报告,根据各团支部的情况及团委平时考核,民主评议,采取集中决定的方式从中产生先进团支部。
    (二)优秀团员及团干部的评比以团支部为单位,召开支部大会,经班级团员民主评议后,由支委会根据条件和评议结果,德、智、体全面衡量,进行确定。并征求班主任意见后,将名单送系(部)团总支审查,系(部)团总支向本系(部)学生公示,广泛听取意见,最后报院团委会审批。确定优秀团员,优秀团干部。
    三、评选推优的时间
各班团支部将申报先进团支部材料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的名单于每年4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前上交系(部)团总支。
    四、评选推优的比例
    (一)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比例为团支部总数10%以内。
    (二)优秀团员的评选比例不得超过在册团员数的5%。
    (三)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团支部在册团员数的2.5%。
    五、表彰办法
院团委在每年“五四”青年节前后召开表彰大会,印发表彰决定,以精神鼓励为主,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,对评选出的先进团支部,优秀团员,优秀团干部进行表彰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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