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火灾事故
(一)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:校园安全稳定值班人员,校卫队保安人员,各单位值班人员及消防安全员。
(二)报警程序:
1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。
2、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部门(电话119),报告内容为:“站北路东段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XX楼发生火灾,请迅速前来扑救”,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。
3、在向校领导汇报的同时,派出人员到校门口、丁字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。
(三)组织实施:
1、参加人员:在消防车到来之前,以校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,其余人员(尤其是学生处干部、学生党员)均有义务参加扑救。
2、消防车到来之后,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。
3、使用器具:灭火器、水桶、脸盆、铁锨,水浸的棉被等。
4、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,原则是“先救人,后救物”。
5、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,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。
(四)扑救方法:
1、扑救固体物品火灾,如木制品,棉织品等,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。
2、扑救液体物品火灾,如汽油、柴油、食用油等,只能使用灭火器、沙土、浸湿的棉被等,绝对不能用水扑救。
(五)注意事项:
1、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,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。
2、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,如是电源引起,应立即切断电源。
3、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,边报警。
4、被困人员人员要积极科学地实施自救逃生。
5、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。
二、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
(一)处置事件的组织: 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、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、校园110值班人员、保健站值班人员参加。
(二)报警程序:
1、学院安全稳定值班室。
2、保卫部门领导。
3、学工部、学生处领导。
4、院分管领导和在校主要领导。
5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并向学校汇报。
(三)处置措施:
1、接报后,辅导员、班主任应迅速赶到现场积极配合保卫人员控制局面。
2、值班人员立即按照程序打电话向处领导报告。
3、处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,边处置情况边向院领导汇报。
4、如有人员受伤,立即通知保健站并协助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。
5、如是殴斗事件,除迅速控制局面、平息事态外,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,其余人员驱散。
6、如是意外事故,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,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