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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公寓安全稳定检查报告制度
文章来源:学生处   发布者:学生处   发布时间:2007-01-07  阅读次数:2363  

学生公寓安全稳定检查报告制度

    根据院党委《关于创建全省教育系统和省级“文明校园”的决定》文件精神,针对学生公寓安全文明建设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及时做出反映,切实维护学院师生正常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,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营造安全、稳定、文明、健康的育人环境。特制定学生公寓安全稳定报告制度。
    一、公寓管理员要进行学生宿舍安全稳定日常巡查,对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进行检查,如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、私接电源;抽烟失火、酗酒滋事;打架斗殴,破坏公物;夜不归宿,长期不归等。
    二、学生公寓发生重大事件公寓管理员要及时上报,重大事件主要包括:宿舍人员伤亡事故;宿舍发生火灾;学生财产失窃或公物遭破坏;食物中毒事故;传染病发生或传播;打架斗殴;连续三天夜不归宿;其他有可能危及学生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的其他重大事件等。
    三、学生公寓发生重大事件,公寓管理员要及时处理,并在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。视不同情况分别报公寓管理办公室主任、学生处长、保卫处长或学院领导。必要可直接拨打报警、火警、急救等电话。
    四、事件应急处理完毕后,再由公寓管理员写出书面报告报公寓管理办公室主任。内容主要有:事件起因及经过;时间和地点;涉及到的人数和范围;突发时的处境和应急措施等。
    五、宿舍重大事件的第一报告时限为:发生重大事件的1小时内或管理员知情后半小时内。
    六、保护好现场。保存好相关的材料,包括电话拨打时间、接报人姓名等。
    七、常用电话:
    报警电话:110 
    火警电话:119
    急救电话:120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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